首先呢,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构成逃税罪。但是呢,如果企业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能够积极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并且五年内没有因为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就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啦。
这就好比是给企业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呀。比如说,企业之前因为财务人员的疏忽,少报了一部分收入,导致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达到了构成逃税罪的标准。但当税务机关发现后,企业立马意识到错误,积极补缴了税款、缴纳了滞纳金,并且接受了行政处罚,只要之后五年内没有再犯类似的错误,那么这次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不过呢,这里有几个要点得注意哦。一是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和接受行政处罚都得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来做,得规范、完整地完成这些程序。二是这个 “五年内” 的时间限制很重要,要是在这五年内又犯了类似的错误,那可就不一定能免予刑事处罚了。
另外呢,如果企业虽然补缴了税款,但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比如故意隐瞒、销毁证据,阻碍税务机关调查等行为,即使补缴了税款,也可能还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呀,企业要是发现自己逃税了,一定要及时采取正确的行动,积极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并且规范自身的纳税行为,避免再次犯错。要是对这方面还有啥疑问,那就赶紧找专业的钱小琴律师咨询咨询吧,毕竟律师能根据具体情况给您最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