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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成功实现监督执纪形态四转三,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无罪辩护成功,检察院不起诉 :无罪辩护成功,检察院不起诉 :无罪辩护成功,公安终止侦查 : 无罪辩护成功,公安终止侦查 :无罪辩护成功,公安终止侦查并撤案 :无罪辩护成功,公安终止侦查并撤案 :无罪辩护成功,公安终止侦查并撤案 :经辩护,检察院同意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作不起诉处理 :经辩护,作缓刑处理 :经辩护,公安侦查阶段作取保候审,案件作

✨新《监察法》第78条划重点!公职人必看的“无缝切换”指南🔥

“一扇门关上,必有另一扇更宽阔的门打开。”法律的每一次新旧更替,不只是文本的修订,更是国家治理理念的升级,是对每一个身处其中的你我,更深沉、更清晰的告示。 新法生效,旧法废止。作为公职人员,这行看似程序性的文字背后,你是否也曾闪过这些念头? “我刚熟悉了旧规则,现在全部推倒重来?” “新旧交替之间,万一我的某项工作正好卡在中间,该依哪条法规?” “这是否意味着更严格、更无所不在的监督?” 这些担忧

新监察法第73条曝光!公职人员千万别踩这两大“雷区”

法律的天平上,一端放着你的权利,另一端放着你的理智。 被人举报、接受调查,心里窝火、委屈,甚至愤怒,这太正常了。你可能会想:“是谁在背后捅刀子?”“我一定要让他好看!”——这种念头,正是新《监察法》第七十三条为你划出的第一条“高压线”。它明确告诉你:对控告人、检举人、证人,甚至监察人员,任何形式的“报复陷害”,都是法律严惩的行为。 你的痛点,我们懂。感觉被背叛、名誉受损、前途蒙上阴影,想捍卫自己,

被监察调查后权益受损?别慌!第76条让你依法索赔✨

当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相遇,法律为您撑起最后一把保护伞。新《监察法》第七十六条,是写在法律里的“纠错机制”,更是对“权力有边界”的庄严承诺。 您或您的企业,是否曾因监察调查而陷入不安?是否担心措施不当,导致人身自由被无端限制、合法财产被错误处置,甚至身心健康受损?面对强大的监察机关,个体往往感到渺小无助,担心申诉无门、损害难偿。这种对权力越界的担忧,对损害无法弥补的恐惧,正是本条所要直面的核心痛点。

新《监察法》第75条:别让“犯错”变成“犯罪”!一条红线,划清纪律与刑法的边界!

当纪律的警示升级为刑法的审判,一切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记住:监察法的背后,站着刑法。 接受调查时,你是否曾闪过这样的念头: “我把材料删干净,他们就查不到了吧?” “谁举报我,我以后一定让他‘好看’!” “我就是不说,他们能拿我怎么样?” 新《监察法》第75条,就是一条最清晰的“刑罪衔接线”。它明确宣告: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你的某些行为,不再是简单的“犯错”,而是

⚠️被监察调查别慌!新《监察法》第74条是你的“护身符”|10大红线保护你权益!

镜头前每一位接受或可能接受监察调查的同志,请听清:法律在赋予监察机关权力的同时,也为其套上了最严格的“紧箍咒”。如果你正身处调查之中,感到压力与不安,那么新《监察法》第七十四条,是你应当了解的一把“保护伞”。 监督者,首先必须接受最严格的监督。这不是口号,是写在法律里的铁律。 你可能会担心程序是否公正、权利是否被侵犯,甚至害怕遭遇不公对待。这些担忧,法律已通过制度性设计予以回应。第七十四条的核心,

钱小琴律师普法:“稳赚 30%” 理财邀约≠发财路,是纪委监委盯上的权力陷阱

2019年,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周局长连续三年将200万元投入某建材公司老板赵总的“专项理财”,每年固定获得30%收益(60万元)。表面看是高回报理财,实则毫无真实投资行为。调查发现,赵总收到资金后直接用于工地周转,并从个人账户支付所谓“收益”。这完全符合以理财之名、行贿赂之实的情形——200万本金只是道具,三年累计180万元“收益”被全额认定为受贿数额。 假设资金确实用于理财,调查组回溯同期金融市

二张“古画”送官员,纪委查完却无法定罪?揭开受贿认定的数额盲区

三个月前,纪委监委接到匿名举报:某地产商通过赠送古画向公职人员行贿。调查发现其画廊账目中有两笔支出——一笔800万元,一笔8000元,购买的竟是同一幅古画的“复制品”。 更令人意外的是,这两幅画分别挂在周某和吴某家中。经专家鉴定,两幅均为高仿赝品,市场价值均不超过3万元。 关键问题浮现:周某应按800万还是3万认定?吴某该按8000元还是3万处理?答案,将决定两人命运走向。 半年前,王老板为争取地

⚠️手握权力的你注意了!新《监察法》第72条划出“红线”,这4种行为千万别碰!

当你进入监察视野时,你的每一个应对动作,都可能在定义你的未来。这不是危言耸听,新《监察法》第七十二条,提供了一把衡量行为边界的标尺。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你的痛点,我们都懂。 你可能在想:“我不说话行不行?”“材料拖着不给,他们也没办法吧?”“找兄弟对对口径,天衣无缝。”监察工作中,都在对着监察对象提:你不要对抗调查,你要配合调查。那真正的技术含量就在于认知到对抗与配合那条隐密的河流如何流淌。 那

权力变现也“通胀”?揭秘受贿金额暴涨的幕后真相!

听我说,权钱交易的变现也“通胀”了,这幕后的真相不是他们胆子变大了,而是“搞钱”方式“进化”了。 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现在新闻里通报的受贿案件,动不动就是几千万、上亿,感觉“小目标”都被他们轻松拿捏了。回想十多年前,一个处级干部收个百来万就算大案了。是以前查得不严吗?还是现在的人更敢收了? 我跟检察反贪和纪委监委打交道这么多年,今天就跟大家唠点实在的。 先说经济发展,这个好理解。2012年咱们GD

120 万年薪 “影子岗” 藏玄机!公职人员当心,这是权力的隐形账单!

脱敏改编案例,仅作普法,不关联具体个人案件~ 2018年,某市规划局副局长张某的妻子入职一家房地产公司“战略研究部”,年薪120万元。表面光鲜,实则暗流涌动。朋友羡慕其“女强人”身份,张某却夜不能寐——这份高薪,是否源于自己的职权? 一封举报信揭开真相:“该公司同岗位市场薪资不超过30万。”纪委监委介入调查,一条精心设计的薪酬贿赂通道浮出水面:家人的工资单,竟成了权力变现的隐蔽路径。 调查聚焦核心